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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经第七十四章

    道德经 2020-12-13

    [原文]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①者,吾得执②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③杀。夫代司杀者④杀,是谓代大匠斫⑤,希有不伤其手者矣。

    [译文]

    人民不畏惧死亡,为什么用死来吓唬他们呢?假如人民真的畏惧死亡的话,对于为非作歹的人,我们就把他抓来杀掉。谁还敢为非作歹?经常有专管杀人的人去执行杀人的任务,代替专管杀人的人去杀人,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那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头的人,很少有不砍伤自己手指头的。

    [注释]

    1、为奇:奇,奇诡、诡异。为奇指为邪作恶的人。

    2、执:拘押。

    3、司杀者:指专管杀人的人。

    4、代司杀者:代替专管杀人的人。

    5、斫:砍、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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