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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工人得不到装修公司认可强行拆除装修好的东西犯法吗?

    生活常识 2024-04-12

    装修工人未征求业主同意,私自拆除装修好的东西是违法的,属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轻者可能被处于5-10日的拘留,并处于500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处10-15日的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毁坏财物价值大,超过5000元以上,可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损失可按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赔偿,业主可根据损坏物品的价格要求装修工人照价赔偿。

    我国民法典第322条规定。由于加工、混合产生物品的归属问题,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履行,未约定,按法律规定。若法律未规定,按照物的效用和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过错方需给予赔偿或补偿。

    我国《民法典》规定,承揽人完工后,如果定作方拒付劳动报或材料费,承揽人有权留置或拒绝交付工作成果,以此要求定作人付款。如果定作方仍未履行,承揽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 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即装修完房主不给钱,装修工人可起诉房主,如房东拒不支付,可起诉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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