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很多安置房的房屋可能都不懂得如何去写安置房买卖合同,为了帮忙安置房业主更好的签约买卖合同,下面我们将针对安置房买卖合同怎么写更好来分析下,对这方面想深入的了解的朋友一起接着往下看吧!
安置房买卖合同怎么写更好
安置房买卖合同开头先写合同双方当事人(甲方和乙方)。第一条就写房屋的一些基本情况;第二条写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第三条可以写房产的交易房屋面积和价格;第四条写付款时间与方式;第五条写房屋交付的事项;第六条写产权登记及过户的约定;第七条写补偿费和建筑差价的享有和承担….
安置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对于迁安置房屋座落的地址需要详细到室,面价也需要具体的,如果有公共部位的也需要标明。还需要清楚是否已办理产权证。
付款时间与方式
对于付款时间与方式也需要细细写出,比方合同签署后,买受人应将多少钱款交付给出卖人,是什么时候支付。还有余款是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的几天内付清。出卖人的开户建行以及银行帐户。买受人是现金支付给出卖人还是银行转账。
房屋交付
1、本合同签署后,出卖人应将所持有的《安置协议书》原件交由买受人保管;
2、出卖人应在通知交房后五日内,将约定买卖的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所有。
编辑总结:以上就是关于安置房买卖合同怎么写更好的解说,合同一般都是有标准的,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最好是可以邀请自己的律师朋友或者内行的人帮忙一起审查下,比较对于安置房买卖合同的签约,很多人都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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