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斯法典的内容介绍 海斯法典的12条禁令
它给电影下达了12条禁令:
1、违法的罪行:表现违法的罪行不准(1)讲授犯罪的方法;(2)使潜在的犯罪分子产生模仿的念头;(3)让犯罪分子显得富于英雄气概和理直气壮。
2、性:出于对婚姻和家庭的神圣性的关注,必须慎重对待三角恋爱……不能使观众对婚姻制度产生反感。(1)决不可把不纯洁的爱情描绘成诱人和美丽的;(2)它不能成为喜剧或笑剧的题材;(3)决不可由此唤起观众的情欲或病态的好奇心;(4)决不可给人以正当的和可接受的印象;(5)总的来说,在表现方法和方式上决不可细致入微。
3、庸俗;
4、淫秽;
5、渎神;
6、服装:绝不能因情节需要而裸露。
7、舞蹈:总的来说,跳舞被承认是一种艺术和一种表达人的情绪的美丽的形式。但是暗示或表现性动作的独舞或双人或多人舞、意在挑动观众情欲的舞蹈、摇摆胸部的舞蹈、双腿不动而作过度的躯体动作的舞蹈都是不雅观的和邪恶的。
8、宗教:神职人员之所以不能成为滑稽可笑的角色或歹徒,是因为对待他们的态度很容易转化为对待宗教的态度。观众对一位教士不够尊重,宗教在观众心目中的位置也就下降。
9、外景地:某些地方是和性生活或性犯罪有密切的联系,在选景时必须慎重对待。
10、民族感情:必须妥善考虑和尊重对待任何民族的正当权利、历史和感情。
11、片名:一部影片的名字是特定货品的标识,它必须遵守这方面的职业道德规则。
12、令人厌恶的事物:这类事物有时是情节所必需的,对这给养的处理既不可沦于粗俗也不可伤害观众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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