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页 > 道德经 > 道经第三十二章

    道经第三十二章

    道德经 2020-12-13

    [原文]

    道常无名,朴①。虽小②,天下莫能臣③。候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④。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⑤。始制有名⑥,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⑦。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⑧。

    [译文]

    “道”永远是无名而质朴的,它虽然很小不可见,天下没有谁能使它服从自己。侯王如果能够依照“道”的原则治理天下,百姓们将会自然地归从于它。天地间阴阳之气相合,就会降下甘露,人们不必指使它而会自然均匀。治理天下就要建立一种管理体制,制定各种制度确定各种名分,任命各级官长办事。名分既然有了,就要有所制约,适可而止,知道制约、适可而止,就没有什么危险了。“道”存在于天下,就像江海,一切河川溪水都归流于它,使万物自然宾服。

    [注释]

    1、无名、朴:这是指“道”的特征。

    2、小:用以形容“道”是隐而不可见的。

    3、莫能臣:臣,使之服从。这里是说没有人能臣服它。

    4、自宾:宾,服从。自将宾服于“道”。

    5、自均:自然均匀。

    6、始制有名:万物兴作,于是产生了各种名称。名,即名分,即官职的等级名称。

    7、可以不殆:不殆,没有危险。

    8、犹川谷之于江海:之于,流入;一说正文应为“道之在天下,譬犹江海之与川谷”。


    本文来源于互联网由网友投稿或第三方发布,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网络技术服务,对文章的原创性及内容真实性不做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因作品内容、知识产权和其他问题需与本网联系的,请与站长联系进行删除。

    标签: 无
    上一篇: 道经第三十三章
    下一篇: 道经第三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