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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宣汉女婴被遗弃事件(2024年1月5日宣汉发生的事件)

    事件栏目 2024-03-21

    2024年1月5日,一名女婴被遗弃在四川达州宣汉县城的街头,居民发现后报警,引发关注。截至2024年1月5日,女婴已被寄养至达州市社会福利院。2024年3月20日,达州市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不久前,警方找到了这名女婴的亲生父母,因此已经把她送还原生家庭。

    事件经过

    达州公安部门在女婴身上发现的纸条2024年1月5日,四川省达州宣汉县居民在街头发现该女婴,随即报警。宣汉县公安局蒲西派出所接警后赶到现场,从女婴身上找到一张纸条,纸条内容为:女婴出生于2023年8月20日,因家庭变故,无力抚养,将小女儿放在此地,等待有缘人抱回抚养成人。

    事件处置

    2024年1月5日上午,女婴被送到达州市福利院暂时寄养。宣汉警方正在全力查找女婴亲生父母,警方同该福利院签了协议,被遗弃女婴在福利院的生活一切正常,身体状况并无异常。

    2024年3月20日,达州市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不久前,警方找到了这名女婴的亲生父母,因此已经把她送还原生家庭。此前,当地许多家庭都曾表达领养意愿。

    事件回应

    四川省达州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2024年1月11日,针对网上有消息称女婴父母离世,剩下爷爷奶奶无力抚养的传闻,四川省达州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相关传闻尚未得到公安部门确认,女婴的父母还没找到,警方尚在排查,不清楚网友是如何确认其“父母双亡”的。澎湃新闻注意到,有网民发帖称“全国各地许多人赶到达州,想收养该女婴”。对此,达州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达州市民政部门已经发布寻亲公告。当地公安部门也在积极寻找其家人。现阶段,女婴由达州市社会福利院负责抚养。即使其家人最终仍未现身,根据相关要求,也需要在寻亲公告发布60日之后,才会考虑下一步的流程。

    浙江泽大(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君

    刘君认为,结合女婴被遗弃的事实,其父母已构成遗弃罪,后续抚养态度可能成为量刑考量指标。“父母对年幼的子女有抚养义务,拒绝履行该抚养义务,有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所规定的遗弃罪,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刘君表示,本案中,该女婴被遗弃后已超过一定时间,应当认为其父母的遗弃行为已经完成。“即使父母现在主动联系,亦难以认定为犯罪中止或未遂,但父母后续继续抚养的态度等可能成为量刑的重要考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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